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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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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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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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834 |
国药准字H1999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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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本品适用于以前未经治疗,或对激素控制疗法无效或失效的晚期前列腺癌症病人,它可被单独使用 (睾丸切除或不切除) 或与促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 (LHRH) 激动剂合用。 作为治疗局限性B2-C2 (T2b-T4) 型前列腺癌症的一部分,本品也可缩小肿瘤体积和加强对肿瘤的控制以及延艮无病生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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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00~13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
口服。 单一用药或与LHRH激动剂联合用药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三次,间隔8小时,每次250mg。与LHRH激动剂联合用药时,二者可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在开始使用LHRH激动剂前24小时使用本品。 治疗局限性前列腺癌症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三次,间隔8小时,每次250mg。 如果还使用LHRH激动剂,本品应与LHRH激动剂同时用药或提前24小时用药。 本品必须在放疗前8周开始使用,且在放疗期间持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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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 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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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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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洛莫司汀。 化学名:1-(2-氯乙基)-3-(4-甲基环已基)-1-亚硝基脲。 |
本品有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转氨酶高于正常值2-3倍的病人不能服用本品。 所有的病人必须定期做肝功能化验。 在前四个月应每月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之后进行定期检查,在出现肝功能异常的症状/体征时 (例如:瘙痒、尿液变深、恶心、呕吐、持久性厌食、黄疸、右上腹触痛或有不能解释之类似流感的症状者),应该采取适当的实验室检查。 在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病人肝脏有损伤或黄疸,但并没有证实肝转移的情况下,如果病人黄疸加重或转氨酶高于止常值2-3倍,即使无临床症状,亦应停用本品。 本品与LHRH激动剂联合川药治疗时,应了解每个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没有生的指导,病人不可以随意停药或改变剂量方案。 病人注意事项 在治疗前,应告知所有的病人,药物有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告诉病人如果出现肝功能损害的症状应立即向医生咨询,这些症状包括皮肤瘙痒,深色尿(不包括淡黄色或黄绿色尿),恶心、呕吐、持续食欲减退、巩膜黄染或皮肤黄疸,上腹压痛或”流感”样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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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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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
在一些病人接受新双香豆素与本品合并用药时,可见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因此必须临测凝血酶原时间,以此决定首剂和维持抗凝剂的用量。 曾有报道当本品与茶碱合川时会出现茶碱血浆浓度的增加。CYP 1A2是茶碱主要代谢酶,同样也是氟他胺转化成其性物质2-羟基氟他胺的主要代训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