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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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ml,每瓶装60ml,120ml,140ml,160ml,180ml,200ml,220ml,240ml,260ml,280ml,300ml,350ml,2000ml |
每粒装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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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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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08 |
国药准字Z1098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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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 1.主治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适用于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2.用于下述皮肤病:湿疹(湿热型)、接触性皮炎(热毒夹湿型)、体股癣(风湿热型)。 |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皖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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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外阴﹑阴道炎:用1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擦洗外阴,用冲洗器将10%的洁尔阴洗液送至阴道深部冲洗阴道,一日1次,七天为一疗程。 2. 接触性皮炎﹑湿疹:用3%浓度洗液(即取本品3毫升加冷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湿敷患处,皮损轻者一日2~3次,每次30~60分钟。 3. 无溃破者,可直接用原液涂擦,一日3~4次;7天为一疗程。 4. 体股癣:用5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50毫升加冷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涂擦患处,一日3次,21天为一疗程。 |
1.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2.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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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皮肤潮红加重﹑刺痛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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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 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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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蛇床子﹑苦参﹑黄芩﹑黄柏﹑茵陈﹑薄荷﹑艾叶﹑苍术﹑独活。 |
牛耳枫、辣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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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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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若使用中出现刺痛,皮肤潮红加重,暂停使用。 9.带下量多用药7天、湿疹及体股癣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外阴、肛门等处勿直接用原液涂擦。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 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 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颗粒颗粒结块,发潮,霉变,有异臭等;胶囊相互粘连,变形,破裂,霉变,内容物结块,变硬等;或药片粘连,变色,药片上有霉斑,裂纹,发潮,有臭味等,请不要服用。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