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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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g |
每100丸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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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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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44 |
国药准字Z2009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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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肺,止咳定喘。用于肺阴虚引起的久嗽咳喘、干咳少痰及口燥咽干,睡卧不安。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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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袋(8克),一日 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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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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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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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初期,感冒咳嗽患者及痰热壅盛,痰多咳嗽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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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天冬、地黄、天花粉、瓜蒌子(蜜炙)、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苦杏仁(去皮炒)、紫菀、浙贝母、款冬花、桔梗、五味子(醋炙)、前胡、青皮(醋炙)、陈皮、黄芪(蜜炙)、酸枣仁(炒)、黄芩、知母、淡竹叶、甘草(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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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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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3.高血压、心脏病及糖尿病患者慎服。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气虚久咳痰多,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吐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