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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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5 |
1%*2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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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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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881 |
国药准字H3702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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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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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病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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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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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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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5克 |
本品每100ml含主要成份硝酸益康唑1克,辅料为95%乙醇、甘油、茉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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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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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喷入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