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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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48粒 |
16g:0.471g(1.25mg/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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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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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66 |
国药准字J2013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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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活血化瘀,理气上痛。用于胸中憋闷,心绞痛。 |
治疗各种病因引起的心绞痛发作,预防心绞痛发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左心室衰竭,预防及缓解由心导管引起的冠脉痉挛,延长经皮穿刺球体扩张血管成型术(PTCA)期间对心肌缺血的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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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心绞痛发作的治疗:舌下喷雾,一次二喷。预防心绞痛发作:舌下喷雾,一次二喷,每日三次。因为有可能发生反跳现象,停用本品时应逐步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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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开始应用时可引起硝酸酯性头痛,但此类头痛在持续用药数日后即会消失。面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或反射性心动过速偶尔有可能发生。极少情况下,可能发生循环虚脱,并伴有心动过缓性心律失常。在不常见的情况下,降压过快会引起心绞痛症状加重。罕见剥脱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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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动物实验证明本药不会损害胎儿,但是怀孕或哺乳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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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丹参、三七、冰片。 |
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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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储存于带有定量阀门棕色透明玻璃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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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寒凝血瘀胸痹心痛者不宜服用。脾胃虚寒患者慎用,尽可能饭后服用。本品含有活血化瘀之药,孕妇禁用。饮食宜清淡、低盐、低脂。食勿过饱。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忌烟酒、浓茶。个别人服药后胃脘不适,宜饭后服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用硝酸酯类药。如果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等,应及时救治。 |
下列情况必须小心监护:心梗伴低充盈压,应避免血压低于90mmHg。有循环衰竭倾向、大动脉或心瓣膜狭窄、颅内压升高者(只有应用高剂量静脉点滴硝酸甘油后,压力方继续升高)。可能引起反应迟缓致影响操作机器或驾驶车辆,特别是与酒精共用时。可能因供应偏低气流量肺部之血液重新分布而暂时降低动脉内血氧含量(低血氧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