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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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mg*7粒 |
2.5mg*10片/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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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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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21 |
国药准字H2002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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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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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 对轻到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非胆管性及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尚无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高血压患者服用本药,在血压下降同时不影响心率。 突然停用本药时,不会出现血压反跳和其它临床不良反应。 多剂量服用本药对总胆固醇、空腹甘油三酯、空腹血糖和尿酸无明显影响。 |
口服,一日一次,起始剂量2.5mg(半片),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2片),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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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 轻微且为一过性:1. 偶见轻度头痛 头晕 疲乏 腹痛 干咳 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 2. 偶见血钾增高 中性粒细胞减少 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 血肌酐和转氨酶增高 3. 有腹泻 鼻炎 咽炎 关节痛 恶心等不良反应的报道。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率分级的定义如下: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常见(发生率低于1/10)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神经系统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常见:眩晕、头痛;不常见:抑郁、失眠;罕见:多梦,幻觉;眼部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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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2.心源性休克者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4.病窦综合症患者5.窦房阻滞者6.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干100mmHg)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病综合征患者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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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缬沙坦。 |
活性成分富马酸比索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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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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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存在血容量和电解质异常的患者,应当注意预防低血压。2 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递增期开始,同时应进行定期的监测。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1.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2.与吸人性麻醉剂合用时3.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4.严格禁食5.有严重过敏史6.正在进行脱敏治疗7.一度房室传导阻滞8.变异型心绞痛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尚无比索洛尔治疗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条件的治疗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