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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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
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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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78 |
国药准字Z4502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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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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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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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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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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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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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昧甜、微苦、凉。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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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