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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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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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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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13 |
国药准字H3702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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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本品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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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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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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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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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复方氨酚烷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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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昧甜、微苦、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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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