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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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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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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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国药准字H20083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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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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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片, 若症状不缓解,间隔 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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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一般治疗量不良反应较少,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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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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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Y-1-7000B白色素、巴西棕榈蜡,异抗坏血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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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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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