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每袋装4克 |
|
生产企业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国药准字Z200504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呜、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温开水冲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
|
禁忌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离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恐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头痛伴眍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