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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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10mg*10片 |
80mg*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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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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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09 |
国药准字H200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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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但非初治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氨氯地平或者贝那普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或同时服用氨氯地平和贝那普利的替代治疗。 |
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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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氨氯地平是一种有效的治疗高血压药物,每日1次,剂量2.5-10mg,而贝那普利的有效剂量10-80mg。 |
口服,一次1粒,一日1次。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在服药2周内出现,4周时达到最大疗效。对血压控制不满意的病人,每日用量可增至2粒,或加用利尿剂。对肾功能不全患者或非胆管源性及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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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较常见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少见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报道。可有水肿、头痛、眩晕、乏力等。一般较轻,能为患者耐受。 |
本药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临床应用中曾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背痛、恶心、咽炎及关节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时间长短无关,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尚未知此反应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因果关系。化验指标:本药偶可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减少。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本药的患者出现血球压积和血红蛋白明显降低,分别为0.8%和0.4%,安慰剂组为0.1%。服用本药与服用ACE抑制剂,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分别为1.9%和1.8%。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本药的患者发生明显的血肌酐、血钾及总胆红素升高者分别为0.8%,4.4%和6%,而ACE抑制剂组分别为1.6%,6.4%和12.9%。服用本药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指标升高。本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时无需监测特殊的实验室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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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的病人禁用。肝功损害者可使t1/2延长,应慎用。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严重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慎用。本品口服后由于其扩张血管作用,偶有发生急性低血压,因此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合用本品和任何其它扩张外周血管药物时应小心。孕妇和哺乳妇女慎用,哺乳妇女需服本品,应停止哺乳。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不宜使用。 |
1.对缬沙坦的任何成分过敏者。2.妊娠及严重肾衰(肌酐清除率<10ml/分)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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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份为:氨氯地平5mg,盐酸贝那普利10mg。 |
缬沙坦。其化学为:(S)-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1,1'-联二苯]-4-基]甲基}-缬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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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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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 本复方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其肾功能可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活性,其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治疗可导致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和(很少)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一些没有明显的肾血管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接受贝那普利治疗,血液中尿素氮和血肌酐通常轻微和短暂升高,尤其与利尿剂合用。可能需要减少本复方用量。评价高血压病人应始终包括评估肾功能(见用法用量)。 高钾血症: 接受本复方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高钾血症(血清钾至少0.5mEq/L,大于正常上限)发生率大约1.5%。血清钾升高一般都是可逆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以及伴随使用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和/或含有钾盐的替代品。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虽然血流动力学的研究和NYHA心功能分级Ⅱ-Ⅲ级的对照研究表明,氨氯地平并未导致临床运动耐力,左室射血分数及临床症状的恶化,研究尚未在NYHA心功能分级IV级的患者中进行。一般而言,所有钙通道阻滞剂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肝功能衰竭患者: 因肝硬化导致的患者的肝功能异常,贝那普利拉水平基本上不变。然而,由于氨氯地平主要由肝脏代谢,血浆消除半衰期(t1/2)在肝功能不全患者是56小时,严重肝功能衰竭患者接受本复方治疗应谨慎。 咳嗽: 可能由于抑制内源性缓激肽的降解,持续干咳报告见于所有ACE抑制剂,总是停药后缓解。ACE抑制剂引起的咳嗽应考虑在咳嗽的鉴别诊断。 手术/麻醉: 在患者接受手术或麻醉剂产生低血压,贝那普利将阻止血管紧张素Ⅱ的形成,可能发生继发肾素释放代偿。由于此发生的低血压可以通过扩容纠正。 |
1.低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因服用大剂量利尿药),在使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使用本药前须纠正低钠或低血容量状况。如果发生低血压,须使患者仰卧,必要时用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短暂的低血压反应并不防碍进一步治疗,因此一旦血压稳定便可进行继续治疗。2.肝功能损伤患者:约70%的缬沙坦以原形从胆汁排除;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而其全身性影响与肝功能低下无关,所以非胆道性或非胆汁瘀积形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胆汁型肝硬化或胆道梗阻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AUCS较高),这些患者服用缬沙坦时应特别慎重。3、肾功能损伤患者:由于缬沙坦肾清除率只占总血浆清除率的30%,故其全身性影响与肾功能之间没有关系,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后,敏感患者可能有肾功能改变。对于肾功能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可能导致尿少症或进行性氮血症及(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死亡。因此,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应慎重用药。12名因单侧肾动脉狭窄而致的肾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缬沙坦,肾血流动力学、血肌酐或血尿素氮无明显变化。对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未进行长期使用缬沙坦的研究。由于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有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血尿素氮升高,故为安全起见,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这些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