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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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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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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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国药准字J2016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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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1. 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4.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5.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6.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7.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8.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9.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1.用于全身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出血,如白血病、再生不良性贫血、紫癜等,以及手术中和手术后的异常出血。 2.用于局部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异常出血,如肺出血、鼻出血、生殖器出血、肾出血、前列腺手术中和术后的异常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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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氨甲环酸片口服一次1~1.5g,一日~6g 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一般成人每日为1~2g(2~4片)分2~4次口服,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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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氨甲环酸片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在一项2954例的报告中,主要的不良反应为:食欲不振0.61%(18例)、恶心0.41%(12例)、呕吐0.20%(6例)、胃灼热0.17%(5例)、瘙痒0.07%(2例)、皮疹0.07%(2例)等。当出现下述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置:如图;在使用本品期间,如发生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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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请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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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每片中氨甲环酸含量为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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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白色薄膜衣片(异型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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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 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 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 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 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 ①有血栓的患者(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静脉炎等)以及可能引起血栓症的患者。[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②有消耗性凝血障碍的患者。(与肝素等并用)[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③术后处于卧床状态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压迫止血的患者。[上述情况易发生静脉血栓,给予本药后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有在下床运动及接触压迫后发生肺栓塞症的报告。 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时血药浓度升高) ⑤对本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2.指导用药:告诉患者应从PTP板中取出药片,然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了PTP板,硬锐角部分刺入了食道粘膜,更为严重的导致穿孔,并引发纵隔窦道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