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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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8H9NO2·H2O计算0.25g |
0.625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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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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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874 |
国药准字H44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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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做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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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1.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每8小时1次,连用3日,血止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必为每次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2.痛经或子宫内膜增长过速:口服,一日2.5mg,连续20,下次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3~6个周期为一疗程。3.子宫内膜异位症:口服,每日10~30mg,开始时每日10mg,每二周后增加5mg,最高为每日30mg,分次服,连续服用6~9个月。4.探亲避孕药,与探视前一天或者当日中午起服用一片,此后每晚服一片,至少连服10~14天,如果需要,可以接着改服短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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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2.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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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重症肝肾病患者、乳房肿块者和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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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氨甲苯酸。 |
炔诺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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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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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痫、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囊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