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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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36片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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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培力药品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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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473 |
国药准字H20023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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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及体育活动不能有效控制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 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A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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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遵医嘱服药。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的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2550毫克。 2.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 3.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应遵医嘱服药。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2550毫克。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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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 2.其它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 3.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 4.本品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 |
初始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反应,可以每日可分2-3次服用二甲双胍,并缓慢增加剂量。(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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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 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5.严重心、肺病患者。 6.酗酒者。 7.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可以暂时停用本品。 |
1. 中度(3b级)和严重肾衰竭或肾功能不全(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 73m2). 2. 可造成组织缺氧的疾病(尤其是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恶化),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近期发作的心肌楩死,休克。 3. 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5.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有或无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需要用胰岛素治疗。 6. 酗酒者。 7.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应暂时停用本品。 8. 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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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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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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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 2.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时停止口服本品。 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本品治疗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罕见,如发生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 7.即往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表达的不适), 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 8.单独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运动量后没有补充足够的热量,与其他降糖药联合使用 (例如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下会出现低血糖,须注意。 9.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下﹑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老年患者和服用β-肾上腺阻滞剂的患者的低血糖很难辨认,须注意。 10.患者应当了解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潜在危险和益处,以及选择治疗的方式。也应知道同时控制饮食﹑规律运动的重要性,以及规律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脏功能和血液学参数的重要性。 11.须向患者解释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症状和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情况,当出现不能解释的过度呼气﹑肌痛﹑乏力﹑嗜睡或其他非特异性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看医生,在二甲双胍治疗的初期常出现胃肠道症状,一旦患者坚持某一剂量治疗后出现胃肠道症状,通常与药物本身无关,随后出现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的疾病造成的。 |
肾功能 慢性肾脏病变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一且确诊糖尿病,应常规检査肾功能。肾功能正常的患者至少每年检查1次:肌酐清除率位于正常值下限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每年至少检2-4次。 由于二甲双胍经肾脏排泄,应在开始治疗前确认肌酐清除率(可以使用Cockcroft-Gaul t公式根据血清肌酐水平估算)或eGFR,并在治疗后定期检查。在没有其他可能増加乳酸酸中毒风险的情祝时,二甲双胍可用于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3a级(CrC1为45-59mL/min或eGFR为45-59Ml/min/1.73m2),并需要调整剂量:盐酸二甲双胍通常的起始剂量为500mg或850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每日1000g,分两次服用。 二甲双胍禁用于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 肾功能减退在老年患者中较常见且无症状。应警惕可能引起肾功能受损的情况,例如出现脱水,或开始降压治疗或利尿剂治疗,以及开始非体类抗炎药(NSAID)治疗。在这些情况下,建议开始服用二甲双胍前应检查肾功能。 心功能 心衰患者缺氧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更高。稳定性慢性心衰的患者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禁用于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的患者。 碘化造影剂的使用 放射性研究中发现向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会导致肾衰。这可能引起二甲双胍蓄积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对于eGFR>60mL/min/1.73m2的患者,在检查前或检查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在检査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査肾功能无恶化的情況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在45-60mL/min/1.73m2之间)的患者,在注射碘化造影剂48小时前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瓜,在检查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查肾功能无恶化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手术 在使用常规、脊髓或硬膜外麻醉的择期手术前48小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术后至少48小时或恢复进食并且复查肾功能正常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治疗。 肝功能不良 某些乳酸性酸中毒虑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应激状态: 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患者应继续合理安排碳水化合物的饮食摄入。超重者应继续热量限制性饮食。应定期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糖尿病。 二甲双胍单药不会引起低血糖,但是与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药(例如磺脲类和格列奈类)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