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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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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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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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86 |
国药准字H3102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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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者,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 (2)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Ⅱ型糖尿病病人有效。 |
1.癫痫:(1)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2)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的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以及 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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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 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1.成人 (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0.1g~0.2g(1~2片),每日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1~2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12片)。(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3~6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g(12片);有少数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片),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0片),少数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12片)。 2.儿童 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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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呕吐、恶心、腹泻、口中有金属味: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本品还可减少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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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 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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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二甲双胍。 |
品的活性成份为卡马西平。 化学名称:5H-二苯并[b,f]氮杂?-5-甲酰胺。 分子式:C15H12N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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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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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导致发生乳酸性中毒。由于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同时给药应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在没有明显是否为乳酸性酸中毒之前,应暂停服用本品。乳酸性酸中毒为临床急症,应立即住院治疗。 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1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4.用药期间须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7.本品与乙醇同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