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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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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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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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542 |
国药准字H20010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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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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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应遵医嘱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1.8g。通常起始剂量为0.5g,每日二次,餐前服用。约一周后,如病情控制不满意,可加至一日3次,每次0.5g,分次服用。儿童患者的起始剂量一般为0.5g,每天二次,餐前服用。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可酌情增加剂量,最高剂量可为每天1.8g,分次服用。 |
遵医嘱用药。 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 通常起始剂量: 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1/2片~1片)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1/2片)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1片)。 违反治疗方案的患者,会突发低血糖反应。未严格控制饮食和未遵守给药方案的患者,得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通常维持剂量: 通常维持剂量1~4mg(1/2片~2片)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8mg(4片)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1片)后,剂量的增加应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1片)。通过对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的测定(如3~6个月一次)来监测其长期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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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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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道草仁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3.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4.酗酒者。5.严重心、肺病患者。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格列美脲在下列患者中禁用: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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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为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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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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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2.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