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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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无蔗糖)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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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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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81 |
国药准字Z20054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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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热,咽喉肿痛。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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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七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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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现象。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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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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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芩、连翘、大青叶、甘草。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本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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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棕黄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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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的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好大夫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