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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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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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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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47 |
国药准字Z3502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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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
舒肝解郁,清热调经。用于肝郁化火,胸胁胀痛,烦闷急躁,颊赤口干,食欲不振或有潮热,以及妇女月经先期,经行不畅,乳房与少腹胀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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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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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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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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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茵陈、岗梅根、黄芪、苍术、野菊花、陈皮。辅料为:蔗糖。 |
牡丹皮、栀子(炒焦)、柴胡(酒制)、白芍(酒炒)、当归、茯苓、白术(土炒)、薄荷、甘草(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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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苦、略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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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