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6H17N3O7S2计算1.0g |
2g |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69 |
国药准字H420213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用于沙眼、结膜炎、眼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最常见的局部反应:静脉注射后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肌注后可有局部硬结压痛。另外偶见变态反应(皮疹、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发热、呼吸困难等)、低血压、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以及ALT、AST、ALP、LDH、BUN或血清Cr值一过性升高。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5毫克,辅料为赋形剂液体石蜡、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有特殊臭,极具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