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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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克含水杨酸0.78克,苯酚40毫克 |
每克含水杨酸0.78g,苯酚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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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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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72 |
国药准字H5002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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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用于鸡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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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擦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擦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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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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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溃处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溃处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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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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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或橙色或砖红色硬膏。 |
本品为粉红色或橙色或砖红色硬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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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