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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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1.5%*8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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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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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23 |
国药准字H3402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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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本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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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
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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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1. 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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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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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水杨酸0.05克,辅料为:凡士林。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5克,辅料:二甲基亚砜,乙醇,醋酸丁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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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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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