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10mg |
|
生产企业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130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病治疗药。用于控制瘤型麻风反应症。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100-200mg(4-8片),或遵医嘱。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
副作用 |
本品对胎儿有严重的致畸性,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鼻黏膜干燥、倦怠、嗜睡、眩晕、皮疹、便秘、恶心、腹痛、面部浮肿,可能会引起多发性神经炎、过敏反应等。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 、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儿童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驾驶员、机器操纵者禁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
成分 |
沙利度胺。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 7-二甲基-9-(2, 6, 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
注意事项 |
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