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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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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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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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03 |
国药准字H210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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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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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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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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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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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磷酸苯丙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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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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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