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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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6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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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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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0 |
国药准字Z12020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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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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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口服,每次15克,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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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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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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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竹沥油、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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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本品为粘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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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