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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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10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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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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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82 |
国药准字H3502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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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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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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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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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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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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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气香,味辛、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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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