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西安远大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613 |
国药准字Z220218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补肝肾,固精,缩尿,明目。用于肾虚腰痛,遗精早泄,白浊带下,小便余沥,眩晕目昏。 |
补肾,生精益脑。用于失眠健忘,肾虚腰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3次,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服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阴虚火旺及小便不利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沙苑子。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主要成分为人参、鹿茸、淫羊藿(炙)、菟丝子、山茱萸(酒炙)、阳起石、乌鸡(去毛、爪、肠)。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橙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有豆腥味。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涩。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腥膻食物。2、孕妇慎用。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