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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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7片*2板 |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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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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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30 |
国药准字H440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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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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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 对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 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做血液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 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
口服给药: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 一般剂量为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时40~80mg。>5岁:每隔6~8小时80mg。 3.原发性高血压: 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2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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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发现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应用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在对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研究中,发生率≥1%,与药物有关、发生率比安慰剂高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头晕。另外,不足1%的患者发生与剂量有关的体位性低血压。尽管皮疹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较安慰剂低,但也有个别报导。在这些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双盲对照研究中,应用本品后,不论是否与药物有关,发生率在1%及以上的不良反应有:氯沙坦钾片(n=2085)安慰剂(n=535)全身腹痛1.71.7乏力/疲劳3.83.9胸痛1.12.6水肿/肿胀1.71.9心血管系统心悸1.00.4心动过速1.01.7消化系统腹泻1.91.9消化不良1.11.5恶心1.82.8肌肉骨骼系统背痛1.61.1肌肉痉挛1.01.1神经/神经系统头晕4.12.4头痛14.117.2失眠1.10.7呼吸系统咳嗽3.12.6鼻充血1.31.1咽炎1.52.6鼻窦疾病1.01.3上呼吸道感染6.55.6除上述不良事件外,临床研究中至少两个患者/受试者使用氯沙坦后发生潜在的严重不良事件或发生率<1%的其他不良事件如下,不能确定这些事件是否与氯沙坦有因果关系:全身:面部浮肿、发热、体位性低血压、昏厥;心血管系统:心绞痛、二度房室传导阻滞、心血管意外、低血压、心肌梗塞、心律不齐包括心房颤动、心悸、窦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消化系统:食欲减退、便秘、牙痛、口干、胃肠胀气、胃炎、呕吐;血液系统;贫血;代谢:痛风;骨胳肌肉系统:臂痛、髋部疼痛、关节肿胀、膝痛,骨胳肌肉痛、肩痛、僵硬、关节痛、关节炎、纤维肌痛、肌无力;神经/精神系统:焦虑、焦虑症、共济失调、意识模糊、抑郁、梦异常、感觉迟钝、性欲降低、记忆力减退、偏头痛、神经过敏、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恐惧症、睡眠异常、嗜睡、震颤、眩晕;呼吸系统:呼吸困难、支气管炎、咽部不适、鼻出血、鼻炎、呼吸系统充血;皮肤:脱发、皮炎、皮肤干燥、瘀癍、红癍、潮红、光敏感、瘙痒、皮疹、出汗、荨麻疹;特殊感觉:视力模糊,眼睛烧灼感和刺痛感、结膜炎、味觉错倒、耳鸣、视敏度下降;泌尿生殖系统:阳萎、夜尿症、尿频、尿路感染。在高血压伴左心室肥厚患者中进行的一项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通常可很好耐受。最常见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是头晕、乏力/疲乏和眩晕。在2型糖尿病伴蛋白尿患者中进行的一项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通常可很好耐受。最常见的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是乏力/疲劳,头晕,低血压和高钾血症(见【注意事项】,低血压和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在心力衰竭的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通常可很好耐受。观察到不良事件是该人群中预期会发生的典型不良事件。最常见的药物相关不良反应是头晕和低血压。在HEAAL(血管紧张素II拮抗剂氯沙坦心力衰竭终点评估)试验(见临床试验,HEAAL研究)中接受本品150mg的患者中,较接受本品50mg的患者,发生率较高、具有临床中药意义的药物相关不良反应有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低血压和血肌酐升高、血钾升高和血尿素升高。这些不良反应未显著影响氯沙坦150mg组患者的停药率。本品上市后已报告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包括导致气道阻塞的喉及声门肿胀,及/或面、唇、咽和/或舌肿胀)在极少数服用氯沙坦治疗的患者中有报道。其中部分患者以前曾因服用包括ACE抑制剂在内的其他药物而发生过血管性水肿。脉管炎,包括亨诺克-舍恩莱因(亨-舍二氏)紫斑已有极少报道。胃肠道反应:肝炎(少有报道)、肝功能异常、呕吐。一般失调和给药部位状况:不适。血液系统:贫血、血小板减少(少有报道)。肌肉骨胳系统:肌痛、关节痛。神经/精神系统:偏头痛、癫痫大发作、味觉障碍。生殖系统失调:勃起功能障碍/阳痿。呼吸系统:咳嗽。皮肤:荨麻疹、瘙痒、红皮病、光敏感性。高钾血症和低钠血症已有报道。国内有一例与药物有关的不明原因死亡的自发报告。实验室检查结果在原发性高血压临床对照试验中,很少有应用本品的患者在实验室参数方面出现临床上有重要意义的变化。1.5%的患者出现高钾血症(血清钾>5.5mEq/L)。在2型糖尿病伴蛋白尿的患者中进行的一项临床研究中,氯沙坦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9%和3.4%的患者出现高钾血症(见注意事项,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ALT的升高较罕见,并在停药后恢复正常。肌酐、血尿素氮:在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中,单独使用本品有不到0.1%的患者观察到血尿素氮或血清肌酐轻微升高。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在单独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经常出现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轻度下降(分别平均下降约0.11%g和0.09%体积),但很少有临床重要性,没有患者因为贫血而中止服药。肝功能检查:偶而有肝脏酶和/或血清胆红素升高。在单独用本品治疗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中,一个患者(<0.1%)由于这些实验室不良反应而停止服药。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2%);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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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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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氯沙坦钾。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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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薄膜衣片,除去包片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及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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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 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见用法用量) 肝功能损害: 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病人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害: 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其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3.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20%. 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 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