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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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5ml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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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长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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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80 |
国药准字Z45021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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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前、行经期腹痛。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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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一日2次,空腹时温服,于经前七天开始服用,连续10天。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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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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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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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炒)、香附(制)、白芍(炒)、延胡索(炒)、丹参、川楝子(炒)、川芎(炒)、红花、炙甘草。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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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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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糖尿病患者慎用。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行当日起服用。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