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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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5ml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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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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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80 |
国药准字Z22025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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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前、行经期腹痛。 |
补气养血,通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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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一日2次,空腹时温服,于经前七天开始服用,连续10天。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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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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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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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炒)、香附(制)、白芍(炒)、延胡索(炒)、丹参、川楝子(炒)、川芎(炒)、红花、炙甘草。 |
每100g含:总皂甙2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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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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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糖尿病患者慎用。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行当日起服用。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