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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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每120丸重7克(相当于饮片4.78克,含复方滇鸡血藤膏0.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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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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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1502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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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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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5~7克(按瓶身刻度标识分剂量使用),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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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恶心、呕吐、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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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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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红参、鹿茸、西红花、三七、酒白芍、熟地黄、当归、麸炒白术、枸杞子、黄芩、醋香附、炒茺蔚子、川芎、鹿角霜、阿胶、醋延胡索、茯苓、炒益母草、醋五灵脂、酒柴胡、盐砂仁、细辛、肉桂、乌药、复方滇鸡血藤膏、炙甘草、川牛膝、杜仲炭、姜炭、百草霜、沉香。辅料: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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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先甜而后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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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