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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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每粒装0.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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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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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20025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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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温中和胃,行气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气滞所致的胃脘冷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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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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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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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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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寒水石、诃子、砂仁、丹参、高良姜、香附(制)、檀香、五灵脂、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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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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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及含有人参的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