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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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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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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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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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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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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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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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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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红花、丹参、延胡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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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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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 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