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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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每粒装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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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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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1097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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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理气散寒,清热化瘀。用于寒热错杂、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胀闷疼痛、嗳气、返酸、嘈杂、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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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饭前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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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少数患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胃脘不适、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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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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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本品土荆芥、水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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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透明胶丸,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气特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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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寒凉、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肝病、神经衰弱、心脏病、肾病、肺部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大便燥结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