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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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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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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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2005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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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理气活血,和胃止痛。用于气滞血瘀,胃失和降,胃痛吞酸,呕恶食少,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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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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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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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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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蒲公英、红藤、白芍(炒)、甘草、乌药、陈皮、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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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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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