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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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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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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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440 |
国药准字Z1999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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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健脾益肾,润肠通便。用于脾肾不足,肠腑气滞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秘结或排便乏力,神疲气短,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原发性习惯性便秘、肛周疾患所引起的便秘见以上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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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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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腹痛,腹泻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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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服,实热便秘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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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白术(炒)、肉苁蓉、当归、桑椹、枳实、芦荟。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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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辛、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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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肛周疾患应注意治疗原发疾病。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