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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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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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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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440 |
国药准字Z2008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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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具疏肝理气,活血化瘀之功效。用于肝气郁结,气滞血瘀所致的乳腺增生,乳房胀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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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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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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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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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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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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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