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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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9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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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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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06 |
国药准字Z3502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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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补益气血,理气调经。用于气血虚弱兼有气滞的月经不调,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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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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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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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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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熟地黄、当归、白芍、川芎(蒸)、党参、白术(土炒)、茯苓、香附(四制)、茺蔚子、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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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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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