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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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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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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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50043 |
H2016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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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寻常型痤疮。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包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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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患处。一日2~3次。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涂一薄层达芙文,注意避免接触眼、嘴唇。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效收缩性的化妆品。对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安全性及疗效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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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皮肤刺激性,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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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达芙文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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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硫磺﹑大黄。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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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痤疮软膏为灰黄色的软膏;气特异。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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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 .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痤疮软膏。切忌用手挤压患处。3.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痤疮软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止用药或完全停止用药。严禁将达芙文涂抹于眼、口腔、鼻粘膜及其它拈膜组织,若不慎将达芙文涂于眼部,应又即用温水洗净。达芙文不得用于皮肤破陨处(割伤、摩擦伤),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的皮肤创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