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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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按C12H10CaO10S2计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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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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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06 |
国药准字H2012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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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1.微血管病的治疗。 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一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 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腿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性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静脉曲张。 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 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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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一次2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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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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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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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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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米白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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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严重肾功能不全需透析的病人应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