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220ml |
每粒装0.4g |
|
生产企业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546 |
国药准字Z201230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痔疮肿痛。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及老年人便秘。 |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药液,用温开水稀释至约10倍以上,坐浴或直接涂洗,一日2次,一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
成分 |
槐角、三七、苦参、硼砂、冰片、白矾、蛇床子、败酱草、马齿苋、艾叶、金银花、防风等14味。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具冰片香气。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涩。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