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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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0.45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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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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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246 |
国药准字Z2005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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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症,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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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小儿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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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4、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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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感冒风寒者忌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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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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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国药准字Z20090246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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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心病是由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支气管哮喘及尘肺等反复发作,进而引起右心室肥大,以至发展成右心衰竭的心脏病。因为此病发展缓慢,常常要数年或数十年才发展成为肺心病,所以,多见于老年人,是心肺功能障碍所引起的一种全身性疾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