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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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每袋装8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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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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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57 |
国药准字Z37020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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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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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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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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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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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
莱阳梨、麻黄、杏仁、桔梗、远志、北沙参、百合、薄荷脑。 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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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甘苦、微凉。 |
国药准字Z37020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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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煎炸刺激性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