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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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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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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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57 |
国药准字Z45022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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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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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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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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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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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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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甘苦、微凉。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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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煎炸刺激性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