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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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2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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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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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072 |
国药准字Z510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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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止咳生津。用于肺燥咳嗽,咽喉干痛。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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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 12g,一日 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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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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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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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玉竹。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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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或长方块;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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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 38 ℃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