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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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基片重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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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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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46 |
国药准字Z2009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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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养血柔肝,理气调经。用于肝郁血虚所致的月经不调,经期前后不定、行经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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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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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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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辛辣、生冷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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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本品主要成分为熟地黄、当归、白芍、川芎、延胡索(醋炙)、赤芍、香附(醋炙)、白术(麸炒)、大枣、甘草。辅料为淀粉、白糖、色素(苋菜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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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或黑棕色;味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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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