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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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0.3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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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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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B2005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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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健脾益气,疏肝和胃,温中散寒,理气止痛。适用于气滞虚寒型胃脘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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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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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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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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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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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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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黄芪、党参、延胡索(醋制)、六神曲(炒)、麦芽(炒)、山楂(炒)、白芍、白术、菜菔子、柴胡、砂仁、豆寇、香附、木香、枳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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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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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