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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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10ml*8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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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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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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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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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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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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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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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复方益母口服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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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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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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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复方益母口服液,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复方益母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