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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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片片心重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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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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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1998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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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益气活血,温阳养阴,散结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心痛、刺痛或闷痛,痛有定处,心悸气短或兼有神疲自汗,咽干、心烦,冠心病、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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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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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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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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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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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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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白芍、淫羊藿、红参、北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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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呈棕褐色、气味甜、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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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个别患者服用本品后偶见口干现象。 2、凡肝火亢盛或虚阳上亢而头目晕眩胀痛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宜饮酒和食用辛辣之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