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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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10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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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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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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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16 |
国药准字Z450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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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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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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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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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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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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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蓝白两色的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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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