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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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10粒x2板/盒 |
0.3g*3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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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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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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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16 |
国药准字Z2302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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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舒肝理气,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血虚,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闭经等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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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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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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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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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香附、川芎、当归、元胡、白术、甘草、红枣、白芍、赤芍、熟地黄、碳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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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蓝白两色的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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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